范柏乃 邵青 徐巍
【摘要】 村级组织是我国农村地区公共事务治理的重要主体,在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政策方针、依法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后税费时代村级组织所处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内部治理资源短缺,业绩考核呈行政化、科层式,乡村文化中功利观念凸显,从而诱发了组织的异化行为,表现为组织成员“离村化”、集体资产处置“谋私化”、组织选举“资本化”、组织运行“黑恶化”和干群关系“离心化”。结果造成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缺失、农民群众利益维护机制断裂、村级组织公信力下降、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动摇等严重危害。因此,可从保障组织治理资源、强化村级组织公共服务供给责任、加强村集体资产阳光监督、完善村级组织架构、培育乡村公共性文化等方面,促使村级组织回归正常功能状态。
【关键词】 村级组织; 功能异化; 后税费时代; 公共事务治理;
发表期刊:《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0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