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2016 年1 月1 日起,在全国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见国发【2015】52号《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这是我国残疾人福利方面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一个重要事件(被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评为2015年度中国社会保障十大事件之一)。我校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学科的教师们曾经为这两项补贴制度的建立作出过积极的努力。
2010年,何文炯教授率领的研究团队(陈玉国、杨一心、张翔、刘庆箐、吕明晓、肖丽琴)承担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年度课题“中国残疾人津贴制度研究”。经过一年多深入的学理分析、社会调查和定量分析,2011年12月形成《中国残疾人津贴制度研究报告》,受到学界的高度评价和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残疾人研究》杂志2012年第1期和第2期连载这一研究报告。2012年11月,该项成果获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0—2011年度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优秀成果一等奖。
以此项研究成果为基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务院提出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建议。2015年9月,国务院正式决定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这些年来,何文炯教授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南京、武汉等多个全国性会议上呼吁建立并实施残疾人津贴制度。对此,《中国社会科学报》第440期(2013年04月17日)有这样的评价:“由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撰写的《中国残疾人津贴制度研究》经《残疾人研究》刊发之后,为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提供了研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