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学术研讨会在杭州举行

发布时间:2021-11-02浏览次数:108

2021年10月30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主办,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浙江大学老龄和健康研究中心承办的深化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学术研讨会在杭州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科研机构、院校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专家学者、浙江部分高校研究生等30余人出席会议并围绕会议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会议现场

本次学术研讨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精神,共谋“十四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重点就围绕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定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和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建设展开了热烈讨论。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养老金分会会长、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主持会议。

何文炯主持会议并讲话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常务理事、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李放就未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如何定型发表了看法,并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实上的互助共济功能较差,对未来明确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基础养老金定位提出了意见建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世界社会保障研究分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教授刘涛从老年人贫困问题出发,回顾了国际养老金制度发展史,结合德国等国家实践做法,指出当下在数字化背景下,要反思产生于工业化背景下的养老保险制度如何更好适应新业态。养老金分会理事、上海师范大学副教授王宇熹指出了当前养老保险政策的地区差异,指出在未来如果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作为中央事权,需要关注到各地政策不一致尤其是待遇政策不同带来的养老金权益平衡问题。养老金分会理事、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王新梅立足国际比较视角,通过详细的数据阐明了健全公共养老金制度的重要性,澄清了对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建设中一些基本概念误解,提出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思路。中国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朱小玉立足于养老保险和宏观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的关系,提出了基本养老保险联动改革的思路,剖析了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升、土地制度与社会保障关系等问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大学副教授张翔指出了当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在的利差损问题,就在共同富裕背景下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待遇提出了意见建议。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张晖介绍了关于老年人长期照料成本费用的研究,提出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障制度应各司其职,清晰定位各项制度功能。浙江大学特聘副研究员詹鹏从收入分配和代际间转移的视角,指出了当前养老金制度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方面存在的不足。养老金分会副秘书长、浙江大学讲师杨一心阐述了财政在两项养老金制度建设中应承担的功能,特别是要厘清政府在国民养老金方面的基本责任和历史欠账责任这两种不同责任,使财政补贴定位更加清晰。

本次研讨会要特别邀请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处处长傅鸿翔、副处长刘晓露参与讨论。近期,中央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与会人员就深化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和推动共同富裕的关系进行了充分交流,特别是围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定位、待遇保障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会议现场

何文炯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建议系统考虑养老金体系建设问题,按照公平正义、可持续理念,结合可操作性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整体性改革;二是在加强养老金体系建设的同时,推动结构优化,特别是要重点通过资源优化配置,以适宜的方式完善利益分配格局;三是要坚持清晰的改革路径设计,结合会中长期目标,厘清近期重点改革任务。他还对下一步养老金分会工作推进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