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背景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21-12-20浏览次数:1465

2021年12月19日,由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和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共同举办的“新业态背景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学术研讨会”在杭州顺利召开。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会议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参会,本次研讨会吸引了170余位听众在线上共同参与。

何文炯教授致开幕词并主持主旨演讲的第一阶段


会议开幕时,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养老金分会会长、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何文炯教授致开幕词。他指出,随着新业态的发展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都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保障制度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国内外社会保障学界开始关注这一重大现实问题,希望在学理上予以清晰的解释,并为政府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关于这一问题研究的学术交流。随后,他主持了主旨演讲的第一阶段。主旨演讲的第二阶段由浙江大学文科领军人才、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世界社会保障研究分会副会长刘涛教授主持。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山大学、西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的八位专家学者先后作大会主旨发言。

唐钧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唐钧研究员的发言题目是“民生保障:拓展视野和调整思路”。唐钧研究员从“社会保障”抑或“社会保护”切入,探讨了“民生保障”的内涵及我国目前已取得的成就。唐钧研究员指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仍存在许多值得深入挖掘的问题,不能照搬书本理论与别国经验,需根据当前的时代特征及我国国情创造出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保护政策。


郑秉文教授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郑秉文教授的发言题目是“新业态的就业特征与社会保险的应对思路——兼论欧美做法的得失”。郑秉文教授首先对新业态的概念进行了辨析,指出“灵活就业”和“算法”是其中的两个关键词,并进一步指出了当前新业态的“十大特点”。同时,郑秉文教授指出新业态当前对传统的社会保障、工作条件、工人分类、终身学习、工人权益五个方面提出了挑战。其中,对社会保障提出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员工共享、工作共享、众包就业与协同就业四个方面。郑秉文教授指出欧美经验趋向于使新业态走向雇主化,对于我国来说则应该使社会保障适应新业态,而不是让新业态适应社会保障,不应该以“一刀切”的态度回应挑战。

席恒教授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席恒教授的发言题目是“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实现路径:融入与共享”。席恒教授聚焦固化的社会保险制度如何应对新型就业形式与小众群体的出现这一问题,围绕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风险分析、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的困境、新业态从业人员融入性保障的路径、新业态从业人员共享型保障的路径四个方面进行了阐释与分析。指出需要通过创设政策条件与管理条件,健全并拓展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消除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与其中的显性壁垒,使其更加便利的融入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中来,不断强化我国基本社会保险的共享功能。


刘涛教授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涛教授的发言题目是“建立数字时代的社会保障学”。刘涛教授指出数字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呈现出一种高流动性的状态,并进一步指出了数字福利经济时代的核心特征。在进入到人工智能社会后,人工智能浪潮将会对社会保障的各个子系统、子项目出现功能性重构,数字化和智慧化时代的社会保障学将面临着全新局面,并将会延续贝弗里奇模式和俾斯麦模式的相互转化及“俾斯麦模式的贝弗里奇化”的长程转型趋势,可能会走向非缴费型社会保障待遇的时代,走向UBI+UBS的时代。因此,需要建立数字时代和智慧时代的新社会保障学来因应时代的大转型。

第二节由刘涛教授主持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求是智库研究员、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员金维刚的发言题目是“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与对策思路”。金维刚研究员首先就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保概况进行介绍,指出新业态从业人员中绝大多数因为户籍限制、劳动关系模糊等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在此背景下,提出了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的对策思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各类人群,应该顺应新的形势结合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特点吸引尚未参保的从业人员参保,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加强制度吸引力建立职业伤害保险制度,重点解决新就业态从业人员的伤残等保障问题,有条件放宽非户籍地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当地养老、医疗保险的限制等。

金维刚研究员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岳经纶教授的发言题目是“灵活保障:平台经济从业者的社会保障困境与广东试点”。岳经纶教授介绍了当前新业态从业者社会保障权益缺位的表现以及其形成的逻辑,指出政府、平台企业与从业者都不同程度地作用于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缺位这一现实。岳经纶教授以职业伤害保险为例,强调要在灵活性和社会保障性之间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灵活保障社会保障体制,与此同时介绍了广东省试点的政策过程,指出此次试点的重要突破和不足,最后对于新业态从业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做出展望。

岳经纶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娄宇教授的发言题目是“新业态劳动者的意外伤害保障制度”。娄宇教授首先就2021年有关新业态从业者的中央文件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概要:目前的职业伤害保障尚处于试点阶段,没有统一的部署;职业伤害保险不同于工伤保险;鼓励商保参加职业伤害保险。接着,娄宇教授从一般法律与制度构建角度对进行解释,经济从属性是社会保险关系与劳动相联系的转接口,雇员的生活来源是雇主发放的工资,产业社会的各类风都与雇主安排的机器生产相关,因此需要劳资共担风险。在新业态从业者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设计方面,娄宇教授提出要交社会保险险种进行“打包”与“拆包”,在职业伤害保险方面,无因式给付的职业安全保障更适合灵活就业人员。

娄宇教授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何文炯教授发言题目是“构建与数字化时代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他认为,在新业态、新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学界应当深入思考一个重大问题:诞生于工业文明时代的社会保险制度能不能适应未来?何文炯教授由新业态从业者社会保障问题的现实矛盾入手,围绕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风险保障领域雇主与雇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社会保险费与劳动力成本、社会保险制度的职责定位以及社会保险筹资模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进而提出我国构建与数字化时代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思路和近期的重点工作。

何文炯教授

下午分论坛一的主题是“平台经济崛起与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由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特聘副研究员詹鹏主持,来自武汉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与南京大学的四位专家先后作学术报告。

詹鹏特聘副研究员主持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张杨波副教授的发言题目是“职业风险的形成与化解机制研究——以城市快递小哥群体为例”。张杨波副教授的发言主要围绕问题的缘起、职业风险的来源及类型学分析、职业风险化解的三条路径以及最后的总结与讨论四个方面展开。张杨波副教授指出快递职业的风险源自于市场发展、企业边界以及社会保护,快递职业风险的类型学可以围绕人身伤害风险、快递物品破损丢失风险、物品识别风险与客户投诉风险四个方面展开;化解快递职业风险的三条路径为通过制度规范来防范风险、通过熟人关系来化解投诉及通过公平交易来转移风险。张杨波副教授认为要在融合经济学、社会学与社会保障的理论视角下,秉持自上而下以及自下而上的研究立场,遵循国家-市场-社会的研究进路开展关于职业风险的跨学科研究。

张杨波副教授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闫冬副教授的发言题目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去工资化’”。首先闫冬副教授指出我国社会保险在缴费方面所采取的是分类混合模式,而目前所采取的分类混合模式将使我国社保缴费难免步入“底线聚集”的困境,以及出现监管套利的空间。闫冬副教授认为以锚定数额替代以工资数额为缴费基数的模式将有助于推动社保关系与劳动关系解绑,并进一步指出更优化的模式为:一元化的锚定费基要致力于打造二元类型化的待遇均等型与待遇差异型的社会保险模式。

闫冬副教授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陈斌副教授的发言题目是“挑战与机遇并存:数字经济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研究进展”。陈斌副教授详细阐述了数字经济的概念内涵、基本特征及其他相关性概念,并介绍了数字经济所引出的相关问题。陈斌副教授指出了数字经济给社会保障体系所带来的双面影响,并针对数字经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出了政策建议。最后,陈斌副教授对数字经济领域从业者的社会保障问题、数字经济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双面影响及数字经济社会保障制度问题研究范式三个方面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总结与评价。


陈斌副教授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于萌助理研究员的发言题目是“青年劳动者为什么选择平台就业?——基于布尔迪厄的资本理论分析”。于萌老师基于相关的经济社会背景,从劳动过程视角出发,基于平台劳动市场场域,探讨了青年劳动者如何进入并停留在平台劳动市场的相关问题,并为完善平台劳动者社会保护政策体系提供对策意见。于萌老师总结了资本所得现状与工作岗位类型之间的相关性、平台劳动类型与资本积累之间的相关性以及平台劳动市场场域内资本的冲突与竞争关系对资本积累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出要为平台劳动者提供更为丰富的社会保障,制定支持反映平台劳动“惯习”的政策。


于萌助理研究员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兼养老金分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鲁全副教授对以上四位专家学者的主题发言进行了深入地总结与精彩点评。他认为,四位讲者的研究视野远远超出了仅仅关注平台从业者社会保障问题的范畴,扩展到了这一群体寻找职业的过程、相关的社会保障问题、相关的理论议题及未来社保问题的解决方案。他针对每一位演讲者的演讲内容及研究问题进行评价,分享对这些问题的独到见解。


鲁全副教授点评

分论坛二讨论的主题为“新业态就业与社会保险制度”,由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跃华教授主持。来自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等单位的五位专家学者先后作学术报告。

张跃华教授主持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王立剑教授的发言题目是“新业态背景下社会保险制度包容性研究:内涵、审视与调适”。王立剑教授认为新业态从业者社会保险困境不仅在于劳动关系判定存在司法困局,也在于与劳动关系挂钩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制度主体、内容、过程等方面存在不协调、不可及的突出问题。他以包容性发展理念为指导,从主体协同性、内容匹配性和保障可及性三个维度来分析包容性发展理念和社会保险制度的耦合点,并从理念包容、主体包容、内容包容、过程包容和结果包容五个角度对新业态社会保险制度的包容性发展提出建议。

王立剑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郭瑜教授的发言题目是“数字经济下的养老保险:挑战与改革”。郭瑜教授基于定性访谈进行了案例研究,将现实中的养老保险参保划分为传统保障型与灵活变革型,展现了数字经济大潮下养老保险制度持续保障与挑战变革并存的图景。此外,郭瑜教授分析了北京市关于新业态从业者社会保障的相关规定,并基于劳动用工的新变化与新挑战,围绕养老保险的“非商品化”意涵,探讨数字经济市场中的不同用工类型及其“商品化”程度,认为政府应引导和规范数字经济下的雇佣关系和收入分配关系,并对养老保险供给侧结构改革提出政策建议。

郭瑜教授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薛惠元副教授的发言题目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研究”。薛惠元副教授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概念、特点和模式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并分析了国内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特点和成效。他认为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面临着费率高导致缴费负担重、参保有户籍限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面临挑战、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难以保基本等问题,并建议要积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就业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新模式,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薛惠元副教授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特聘副研究员马高明的发言题目是“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状况与成因分析——基于江浙两地调查”。马高明特聘副研究员基于现有文献总体不足、深层理论研究较少、实证调查研究较少等背景提出研究问题,利用RDS Analyst软件对杭州外卖骑手的调查问卷以及淮安市新业态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参与率的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分析,得出新业态就业人员并非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结论。并基于现有文献初步构建的社会保险参保理论模型,结合空间、时间、经济流动性等因素提出了数字时代的社会保险参保理论修正模型,并提出下一步研究方向。


马高明特聘副研究员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乔庆梅副教授的发言题目是《从地方探索到顶层设计:灵活就业者工伤保险问题及政策选择》,认为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具有人数多、风险高、保障缺失的特点,分别从理论层面上的法理基础、公平社会、普遍风险三个角度以及现实层面的超强工作下劳动保护不足和高风险下保障缺失两个角度,阐释了建立灵活就业者工伤保险的迫切需求。并从覆盖范围、待遇内容、保障水平、保障期限和经营优势等方面对当前国内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的实践探索进行评价,提出要坚持社会保险基本方向、着眼于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实现工伤保险去劳动关系化、以及利用技术创新手段进行决策选择。


乔庆梅副教授

浙江省社会保障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施红副教授对以上五位专家学者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和总结。她阐述了数字经济时代社会保障改革的必要性,指出新业态形势下的社会保障形式与传统形式的内在要求存在不一致性,呈现出空间分离、时间分散、关系分化等特点,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论述了新业态下社会保险的发展趋势。她指出,要对未来经济发展形势做出研判。之后她针对每一位演讲者的演讲内容进行了评价,分享了对这些问题的见解。


施红副教授点评

最后,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何文炯教授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他指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关于新业态背景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因而学界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并进行持续深入的研究,从而作出原创性的学术贡献。对于中国社会保障学者来说,这是机遇,更是责任。为此,需要充分注重学理、逻辑和证据。随后,他提出了若干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1、如何理解、如何看待新业态?学界应当有独立的思考。2、在数字化时代,社会各主体的行为选择、利益关系如何变化?需要在学理上给出清晰的解释。3、新业态背景下,劳动者的权益究竟受到怎样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基于何种标准和依据作出的判断?4、面向未来,现行法规和社会保障制度有哪些不适应之处?对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修补还是整体性重构?最后,他表示,今后浙江大学社会保障学科将每年就新业态社会保障相关论题持续举行学术交流会议,欢迎大家关注和参与。

何文炯教授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