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5浏览次数:10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以下简称“基地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办〔2024〕2号)精神,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系列文件法规精神,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总体要求,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前沿问题,着力打造高水平、标志性、系列化成果,提升学术原创能力,为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申报要求


本年度基地课题采取成果申报制,分为三类:


A类——不限立项数成果:各基地2023年度完成的研究成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标注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资助的,可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①网络文章被“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刊发且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限经省社科联推荐);②文章发表在“三报一刊”且正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③在国内权威期刊、SSCI(SCI)一区期刊或A&HCI收录期刊发表的研究成果,产生良好影响的。


B类——限立项数成果:①近三年内(2020年至2023年)立项且在2023年结项的基地自设课题(基地系列丛书优先),符合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标准,成果有基地资助标识,未列为省级及以上课题的;②在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发表的研究成果,阐释党的理论、引导社会舆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视频解读、采访时间需5分钟以上,其他发声点击量需超过10万人次)。


C类——预立项成果:各基地根据自身重点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谋划的系列丛书等专著(书稿完成率80%以上,未出版),可先申报作为预立项课题。书稿正式出版、验收合格后,予以正式立项并结题(自预立项日起算,书稿正式出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以上基地成果在出版、发表时必须明确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字样,否则不视为基地成果。


成果的第一作者为课题负责人。A类、B类成果,每人每一具体类别均可立项,最高每人立项数不超过3项。本年度已立项其它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研究人员,只可立项A类、B类中的不同类别课题,每人立项数不超过2项。


基地推荐B类成果中,建设单位以外学者承担的课题不少于1/4。所有课题经省社科工作办组织专家评审后正式立项或预立项。


三、材料报送


本次课题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者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


2. 省级媒体等各类录用证明一份(“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刊发无需自行出具证明);


3. 系列丛书等专著书稿一份、出版合同一份;


4.《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


5. 基地自设课题相关文件。


同时请将申报书(盖章PDF版本)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邮箱swg@zju.edu.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单位+2024基地课题申报”字样。


纸质申报材料请邮寄到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公共管理学院913室(邮编:310058)


联系人:王盈盈


联系电话:0571-56662086



附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