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炯、张翔等出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民族地区民生高质量发展”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04-28浏览次数:10

2024年4月21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云南大学主办,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社会救助分会、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云南大学边疆治理研究中心承办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民族地区民生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昆明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西北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等全国近百所高校的专家学者2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与会代表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的前提下,围绕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如何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民生高质量发展展开了深入的研讨。我校何文炯、张翔、方珂、蒋卓余应邀出席会议。

中心主任、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教授应邀出席会议,担任主旨报告阶段主持人并作发言总结。他认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国家发展的基本任务,政府的一切工作都应当是为了社会成员不断地富裕起来,使老百姓能够过上好日子。为此,需要按照国民权益平等的原则,设置一套有效的民生保障制度,设计有效的机制,使之能够长期持续健康运行,并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鉴此,我们学者的研究,需要增加一个维度,即如何使民生保障制度既能够保障国民的基本权益,又能够促进经济发展,使老百姓普遍地、持久地富裕起来。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民生保障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同时应该看到,现行制度安排缺乏国民权益平等的理念、项目的科学定位、体系的整体设计,以及运行效果的绩效考量机制。因此,需要深化改革,实现民生保障资源优化配置,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民生保障体系。他强调,作为民生保障领域的专门学者,要有正确的理念、坚实的学理和先进的方法。

中心副主任张翔教授在“养老风险与养老保障分论坛”作了题为《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筹资补助制度研究》的发言。他基于 A 区 2014-2023 年城乡居保参保群体微观数据的研究发现,一次性筹资补助制度下A区被征地农民平均城乡居保个人账户收支缺口达8.76万元,被征地农民因寿命不同其个人账户实际待遇从5.56万到41.54万元不等。他建议将被征地农民城乡居保一次性筹资补助在其个人账户中单列,按现行计发月数逐月发放,发完为止,参保者去世时一次性筹资补助有余额的,余额部分可继承。

中心核心成员、浙江大学社会学系方珂副研究员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分论坛”作了题为《社会政策的错位与调适:低保对象劳动激励及治理路径》的发言。他基于A省的田野调查,指出中国低保对象的劳动激励问题与西方国家所讨论的福利依赖问题处于不同的结构条件下,存在着根本差异。社会政策功能的错位是制约中国低保对象劳动激励的症结,因此需要改革完善相关社会政策。

中心核心成员、浙江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蒋卓余讲师在“减贫增收与数字治理分论坛”作了题为《福利增长的就业激励效应——基于低保市域同标改革的分析》。她基于H省2018年至2020年在册低保对象的微观平衡面板数据,用多时点双重差分估计方法分析低保市域同标对低保对象就业激励的影响,发现低保待遇增长带来了负向就业激励。她提出需要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根据低保群体的自身特点提供差异化的专项救助和福利政策,激励救助对象劳动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