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马惠良|政策机遇下的商业长护险发展路径

发布时间:2026-09-14浏览次数:10

当前,政策红利与市场需求交汇,商业长护险也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然而,商业长护险依然面临三重结构性矛盾,有待破解。在需求侧,消费者认知不足,支付意愿薄弱;在供给侧,专业护理人才缺口巨大,服务资源城乡分布极不均衡;在产品侧,缺乏行业统一的失能评估标准和足够长的经营数据支撑定价,产品开发存在诸多困难。


一、深耕经办,在参与中积累数据与信任


保险公司深度参与政策性长护险经办服务,是获取运营经验、积累核心数据的有效路径,为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奠定基础。


在实践中,保险公司应充分发挥在精算评估、风险控制、系统建设、服务网络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既有效保障基金安全与服务真实性,也为自主经营积累宝贵经验。如依托评估量表构建标准化失能评定流程,积累可比、可追溯的多维度健康数据。构建长护险全链条业务管理体系,贯通评估、护理、支付、监管等环节,实现服务过程可追溯、基金流向可稽核。当然,通过经办服务体现专业性和公正性,逐步建立政府、服务机构和参保群众对保险公司的信任,为后续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二、梯度覆盖,构建全失能等级的保障体系


政策性长护险主要聚焦于重度失能人群。商业长护险可主动承担补缺的角色,将保障范围从重度失能向中度,甚至轻度失能延伸,构建覆盖“重—中—轻”全梯度的保障体系。


在产品设计上,依据失能等级实施差异化给付,精准匹配不同失能程度的照护需求,实现保障资源高效配置。对于轻度失能者,提供基础护理津贴,主要用于支付社区日间照料、健康监测、预防性康复等低频次服务,重点在于延缓失能进程,降低长期照护依赖风险。对中度失能者,设定相对较低的给付触发条件,提供中等额度的护理津贴,支持居家辅助护理、社区短期托养等高频刚性支出。对重度失能者,对应最高给付标准,用于支撑专业机构护理或高强度的居家护理服务,覆盖深度照护所需的高额费用。


这种向下延伸有利于扩大覆盖面,但也会增加风险程度,如逆选择风险显著上升,失能状态评估的主观性与动态性将加剧给付不确定性,服务供给体系尚不能有效匹配。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中度、轻度失能群体的康复可逆性较强,传统“一评定终身”模式不再适用,需要引入复评机制,并探索“短期失能给付+康复激励”的产品形态,将保障逻辑从被动补偿转向主动康复。


三、责任转换,打通寿险与护理险的功能边界


责任转换是商业长护险创新的重要方向。保单贴现法适用于已进入护理状态的被保险人。精算等价法适用于尚未进入护理状态的被保险人。


为满足长期护理具有时间不确定、费用持续攀升的特点,可借鉴年金化领取方式,将护理保险金设计为按月或按季定期发放,形成“失能收入损失保障”机制,发挥保险产品的优势。一是匹配支出节奏,护理服务费用多为持续性支出,定期给付与费用周期高度吻合;二是防止资金挪用,避免大额给付被用于非护理用途;三是对冲长寿风险,护理周期可能长达十年,甚至更久,年金化机制可提供与生命等长的给付保障。


四、账户创新,激发个人参保的内生动力


2025年出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开展个人账户式长期医疗保险业务”。个人账户式产品的核心逻辑在于“健康时积累、失能时使用”的生命周期跨期配置,兼顾健康体与非健康体、年轻群体与老年群体的差异化需求。此类产品可纳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范畴,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可有效降低参保成本,形成“早参保、长缴费、多积累”的正向激励。


更重要的是,该产品具有账户权益的灵活转换机制。一是与年金转换条款相结合,将个人账户积累资金转换为分期领取的年金化护理给付,避免一次性领取后被挪作他用,确保护理资金专款专用。二是与减保选择权相结合。允许投保人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的变化,在约定的条件下申请降低保额并领取相应比例的账户价值,活用账户余额。三是与家庭共享账户结合。探索“一人投保、全家可用”的账户共享模式,以家庭为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产品的实用性。


五、生态协同,以支付驱动服务体系升级


以保险支付为枢纽,链接护理供给端与需求端,推动护理服务产业提质扩容,是实现商业长护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通过定点合作、协议管理、质量评价等方式,与具备资质的护理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居家护理平台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形成覆盖机构护理、社区照护、居家服务的多层次供给网络。通过将支付标准与服务质量挂钩,引导服务提供方提升专业人员配比、规范服务流程、优化客户体验。


推动“保险+护理”深度融合,打造一站式护理解决方案。可将保险产品与护理评估、照护计划制定、服务预约、质量跟踪等环节有机衔接,实现“一张保单、全程照护”,构建起从保障支付到服务交付的闭环体系。



作者:马惠良,系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本文来源于: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