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劳动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现就申报2015年1月-2015年12月的科研成果奖励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范围及要求:
1、奖励对象:各类LEPP中心的专职和兼职研究人员(含在读和已毕业研究生)。
2.奖励范围:科研成果包含期刊论文、著作、应用与采纳、工作论文等四个方面,已立项为LEPP中心课题的研究成果除外。
3、奖励要求:科研成果的研究内容应与中心的研究方向一致,并且在成果署名时标注了以下内容之一:
(1)中心专职研究人员(含研究生)可以有两种方式标注:
(a)在单位署名中注明为“浙江大学劳动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
(b)“研究受浙江大学劳动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资助”等字样。
(2)其他研究人员(如已毕业研究生)可以标注为:
(a)“研究受浙江大学劳动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资助”等字样。
中心署名的英文标注为“Center for Labor Economics and Public Policy Studies of Zhejiang University”。
二、奖励程序
填写《LEPP中心2015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可在附件下载),同时提交成果原件或复印件1份。本次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下午16:30前报蒙民伟268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